第327章 没文化,害死妖(1 / 2)

风暴震惊:“毒并没有传染性?!可、可是除了风小草,别的雄鹰并未接触过那名人修……”

祭司冷静一些,她询问:“纪道友,你可看出什么了?”

“在风小草的肩膀上,有两个黑点,想必你们也能看出,那是毒蛇的牙印,他一开始中的毒,便是蛇毒。”

纪清昼说道:“除此之外,不知你们有没有注意到,这些雄鹰的左手掌心中,有一道或明显或浅淡的新伤。”

风暴摇头。

祭司作为医师,为每个雄鹰检查过身体,她知道此事,“白石部落环境恶劣,偶有外敌骚扰,战斗或玩闹时受伤也是常事。”

那些雄鹰身上的新旧伤也不少,祭司即便看到掌心的伤痕,也没有太在意。

纪清昼问道:“风鹰族的身体恢复速度怎么样?”

“我不知以你们人类的标准该如何说。”

风暴想了想:“总而言之,你是想知道在手心里弄出伤后,需要多久恢复吧?”

说罢,她从腰间拔出一把小刀,干脆利落地在左手掌心划了一道伤口。

她本就是妖族,体质强于人族,再加上有金丹期的修为,掌心那道皮肉翻卷的口子,很快就止住了血,结出血痂。

纪清昼估算了一下,前后时间大约在二十息。

她心中的猜想逐渐得到了证实。

为了保险起见,纪清昼问出最后一个问题:“那天和风小草他们玩的雄鹰,只有这十几个,没有别的吗?”

“还有一个。”

风暴皱了皱眉,言语中透着几分不喜,“是风小草的堂叔风求梅,一只不务正业的雄鹰!”

风鹰一族雌强雄弱,雌鹰会守护领地,抵御外敌,必要时也会外出征战,夺取资源。

雄鹰则是跟在她们身后当辅助,雌鹰杀敌,雄鹰摸尸,收集物资之类的。

雌雄搭配,干活不累。

可并非所有的风鹰都能如此老实干活,惰性是刻在生物骨子里的,所以自制力也是一项难得的天赋。

风求梅就是这样一个例外。

他从小就是一只懒惰的雄鹰。

平日里遇事能避则避,到哪里去能躺着就绝不站着。

如今三百多岁的年纪,还没饿死或被打死,全因他外貌极美,也懂得如何讨好雌鹰。

有些雌鹰天生强大,会雇佣部落的弱小妖族干活,并不在意自己的伴侣懒惰不懒惰这种小问题。

雄鹰嘛,只要漂亮,会伺候自己,不就行了?

还能指望这些漂亮柔弱的小可怜做什么大事?

风求梅虽不会被强大雌鹰选中当伴侣,但总有喜欢尝鲜的雌鹰招他过去玩一阵。

有雌鹰喜欢这样懒散柔弱的小漂亮鸟,自然也有雌鹰看不惯这种不劳而获的懒东西。

风暴就不喜欢风求梅,觉得他不务正业,还总是喜欢向部落里精神蓬勃的小伙子们,灌输一些糟糕的思想,教出一个又一个懒蛋!

“风求梅……堂叔么。”

纪清昼若有所思,她问:“风求梅有没有中毒?”

风暴摇头:“他没有,只是一开始我们以为毒会传染,将他隔离了一阵,他受了惊吓,病了一段时间,天天在山洞里哭,后来发现没事,他立马就病好,高高兴兴地走了。”

纪清昼看向祭司,“风求梅掌心中,应该没有伤痕吧?”

祭司为那些小伙子们检查过身体,自然不会遗漏疑似感染的风求梅,她点头:“的确没有。”

她好奇问:“纪道友,问了这些,你是有什么猜想吗?”

“嗯。”

纪清昼点头:“我原本也只有几分怀疑,可听了你们二人的回答,心中也有七八分确定了。”

她没有卖关子,解释道:“你们作为妖族,传承着与人族截然不同的文化。”

“尽管百万深山的人类曾与玄武做约定,时不时会派修士来妖界教授不一样的知识。”

“可总有些我们人族觉得常见的东西,在你们看来十分冷门,甚至从未听闻。”

纪清昼说着,指了指风暴已经结出硬痂的掌心:“比如,在我们人族有一个传统,名为歃血为盟。”

风暴好奇:“歃血为盟?”

“简单来说,就是两个及以上的人,割开自己的掌心,混入同一瓶酒水中,然后喝下血酒。”

纪清昼没有引用什么传统案例,而是以最简单的描述,向二妖解释,“执行这一传统的人,认为饮下了混合对方血水的酒,便能与对方血脉相连,结为姐妹兄弟。”

其实在很久以前,歃血为盟只是吸食一点儿牲畜的血,或蘸血点在嘴唇上,以示诚心,借此结盟罢了。

直到这些年人界的文化繁荣,凡人王朝或修士间,时常有人发散想象,创作出一堆情节天马行空的话本子。